
- 小
- 中
- 大
为坚决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“疫情要防住、经济要稳住、发展要安全”要求,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落实省委省政府、白城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,在综合分析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基础上,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,自5月27日0时起,进一步放开行业管控,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,现通告如下:
一、有条件恢复部分场所营业。歌舞厅(KTV)、网吧、游艺厅、麻将馆、剧本杀、室内游乐场所、室内健身场所、室内体育场馆、游泳馆、洗浴场所休息大厅等营业场所,要向行业主管部门履行“申请+报备+承诺”程序,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、对外开放,按50%限流营业。
二、暂缓开放各类培训机构。继续暂缓开放校外培训机构、教育咨询机构、托管班、技能类培训机构、保健养生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、空间密闭场所。
三、加强重点人员核酸检测。快递从业人员严格执行“两日一检”,由商务局负责组织。外卖、餐饮经营单位、农贸批发市场从业人员执行“每周一检”,由市监局负责组织。
四、规范进口水果经营。市区内所有经营进口水果的商户进货前,必须提前24小时向市市监局报备。请广大市民到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,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。尽量避免自行网购、代购、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。
五、慎终如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请各市场主体、公共场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扫码(扫吉祥码、验行程码)、测温、登记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,每个市场主体、公共场所都要发挥疫情防控“哨兵”作用,发现异常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街道(乡镇)报告。请广大市民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,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,做好个人防护,勤洗手、常通风,少出门、不聚集,出门必须佩戴口罩,保持2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。坚持非必要不离洮,离开白城地区的要向属地社区(村屯)报备。
疫情尚未结束,防控不可松懈。我们将因时因势不断调整防控措施,压紧压实“四方责任”,也请各市场主体、公共场所、每名市民不要置身事外,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,切实筑牢群防群控、联防联控的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密防线。
-
版权公告 本网站所刊登的洮南市人民政府各种新闻、信息和各种专栏材料均为洮南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,禁止下载使用
主办单位:洮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洮南市政务服务局网站备案号:吉ICP备11003832号-1
吉公网安备22088102000010 网站标识2208810008 联系电话:0436-6335202 网站地图